【项目属地】
江苏|福建|宁夏
【项目概况】
乙酸乙烯酯原料危化品公路运输服务,月度预估运输总量5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类)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2026年6月1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累计3类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实际承运总量≥30000吨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5、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拟投入服务于本项目的3类危化品运输车辆须为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60辆(车头和车挂合计为一辆车辆),单车额定装载吨位≥30吨,整车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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