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货车公路运输服务,总控制价713.8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运输任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拥有完全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为承运商)的配送重型车辆,自有车辆不低于15辆(包含所下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国家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交强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车辆应车况良好,车辆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交通等法律及地方政府政策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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