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罐车公路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拥有实际控制的运营车辆不低于3辆,按照国家罐车(普货)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交强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并取得保险单;车辆必须为基础油专用,不得运输其他物料;车辆应车况良好,车辆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交通等法律及地方政府政策规定;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车辆、司机管理制度及车辆定位系统;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