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通讯物资干线/支线货物运输、末端城市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募人及招募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承诺具有6个月以上、累计不低于100万元的垫资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首次招募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至少3例道路运输服务类案例或至少3例快递服务类案例。(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供道路运输服务类案例,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供快递服务类案例。) 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台及以上车辆(含至少1名驾驶员),配备车辆可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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