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钢材短途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0点现汇卖出价汇率折算)。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投标人应承诺:具备20台自有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匹配)(高栏车除外)+20台可调用车辆(租赁单位背书)(高栏车除外)(全部车辆应满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六”)和新能源电动卡车标准),其中新能源电动卡车比例不低于60%。如遇特殊环保要求,期间需确保运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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