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丨湖北·武汉丨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药品冷包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686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含温控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则需包含冷藏保鲜设备或其他含冷藏运输相关项目); 3、投标人须拥有投标人名下的自有厢式温控货车5辆(含)以上(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归属投标人分公司的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注册行驶证);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温控零担(承运方冷包发运)医药配送项目业绩或在有效期内相关温控零担(承运方冷包发运)医药配送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的3个月发票证明,合同中具有涉及保温箱相关信息的内容); 5、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具有自有冷库面积不少于300㎡,冷冻库面积不少于50㎡;在武汉市具有自有冷库面积不少于200㎡;在沈阳市具有自有冷库面积不少于100㎡;非自建的冷库需要提供租赁证明及相关合同,合同有效期不低于1年(提供体现面积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投标人具备购买或自主研发的不少于3种规格的保温箱,并提供: (1)、冷链商品保温箱打包操作SOP; (2)、各型号保温箱(2-8℃)静态高低温验证方案和报告,验证的保温时效不少于72小时; (3)、保温箱需配套外显实时上传温度记录仪,提供对应的校准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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