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上海丨广东·广州丨山东·枣庄
【项目概况】
国内集装箱与专车点对点运输及地面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具备汽车主机厂零部件集装箱、专车及零担运输集港及地面服务经验;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汽车主机厂零部件集装箱、专车及零担运输集港及地面服务合作证明不少于2个;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北方雨雪天气运输和南方应对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运输经验; 6、投标人须具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均需提供7*24小时服务; 7、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的订单和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车辆GPS在途跟踪系统及相关可视化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 8、针对标段1、2、3,投标人须有自有/协议集装箱车辆15台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货物险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具备港口集装箱码头操作与专业进出口报关能力,自有或合作报关单位应具备海关AEO高级认证;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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