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慢病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运力要求:①投标人具备自有封闭式厢式运输车辆5辆及以上。需提供5辆及以上的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交强险复印件、以及车辆对应的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仅总质量4.5吨以上车辆提供)复印件。②至少提供一份所派出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若拟提供车辆包含总质量4.5吨以上车辆,则该名人员从业资格证中需明确显示可驾驶总质量4.5吨以上车辆)复印件、健康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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