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全国
【项目概况】
全国物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应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组织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上级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及上级组织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加盖上级组织公章),及上级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上级组织公章),及上级组织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上级组织公章,及上级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应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应答人经营状況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提供经营状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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