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佳木斯|鹤岗|鸡西|绥化|齐齐哈尔|双鸭山|哈尔滨|七台河|河南·信阳|安徽·池州|湖北·孝感|湖南·长沙|江西|江西·上饶
【项目概况】
粮食业务物流服务,划分为25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物流运输或物流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单位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其在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授权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参与北粮南调等(标段18-标段25)涉及海路运输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人备案等海路运输资质许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1)标段1-标段17:供应商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目关于本项目相关政策粮运输类服务经验,供应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本合同下产生的发票复印件; 4、标段18-标段25:供应商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止,时间以服务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关于本项目相关多式联运政策粮运输业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本合同下产生的发票复印件; 5、提供可运营车辆清单及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有车辆、租赁且控制的车辆、协议车辆等均可认定为可运营车辆;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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