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持有国六及以上且可载重货物在15T(核定载质量或者总质量减去整备质量)及以上的自有运输车辆5辆及以上; 4、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汽车主机厂或汽车零部件厂的相关运输业务),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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