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宁波
【项目概况】
外加剂产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6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税率为9%),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此次货物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强大的保供能力(单一物流单位日承运能力不低于400吨,自有车辆不少于7辆,日承运能力以行驶证上核载吨位进行计算),提供车辆有效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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