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化工产品出口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办海运、公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必须具有独立国际承运的资格,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须持有合格的有船/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提供交通部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委托方为海运承运公司须同时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委托报关单位须具有AEO认证企业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委托其他方报关,则须提供委托报关单位的AEO认证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双方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应在拟安排货物出运的上海、宁波、连云港任一港口拥有一个及以上专用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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