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商品车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运输资质证书,响应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供应商需配有自营货运汽车等完善运输线路或与铁路部门签订物流运输合作协议,并确保车况良好,车辆随时待命,可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以满足即时服务需求。(响应时提供盖章版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服务项目须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指:物流运输服务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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